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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家有在用瓦斯嗎?突然想到這週五處理的瓦斯事件

 

兩年前叫瓦斯時被瓦斯行騙,當時他們說詞是「現在法令有改,沒有在付押金然後再退鋼瓶的,現在都改成消費者得自己買斷」,因為很久沒叫瓦斯,所以不疑有他就信了,最近上網查才知道法令確實有改,可是只是針對鋼瓶定檢變嚴格,根本沒有買斷這回事。

 

我也打電話去消保會跟消防署確認,都說瓦斯行要求消費者買斷是違法,最多就是只能收容器使用費200元/年,我想說買斷連單據都沒有,我需要證據,還故意打過去瓦斯行錄音他們說要買斷,接著打去消防署,因為鋼瓶是他們在管,他們說如果店家不退可打1950消保官。(1950是以秒計費)

 

後來我打給瓦斯行,一開始他死不退,說「消保會是消保會,不一樣」,我就講「消保法第12條就有明文規定啊!而且你們自己訂的規定如果跟法律牴觸當然是無效!」,他們才願意退,但也很刁,要求自己送過去,師傅來收的話要收100元。

 

拿鋼瓶過去時老闆還很嗆,大聲抱怨「當初講好就是買斷!」

講得好像我們是奧客一樣,於是回他:「不然我們再問問好了。」

老闆:「不用!我退你!」

可能員工就在旁邊,我就當他是掛不住面子,想嚷嚷就讓他去,重點錢拿回來最重要

 

他如果真那麼站得住腳他會願意吐錢?自己違法用騙人的說詞賺不義之財好意思大聲

目前法令對於違法的瓦斯行不會有懲處,這可能就是他們囂張的原因

 

當初上網查,不少人遇到一樣的情形,還有人說「現在都是要買斷的了。」

沒有看到比較完整正確的說詞,後來看到一則是當初被騙說是鋼瓶押金,但想退時瓦斯行不認帳,硬說消費者已買斷的新聞

消費者後來聯絡消保會,業者才說可能是誤會,願意退"押金"

才知道能打去消保會

剛好這次遇到假藉政府法令的說詞,來坑民眾血汗錢的惡劣瓦斯行,寫下這篇,希望能幫助到遇到此困擾的人

如果您或身邊認識的人有遇到這種情形,就不要白被坑錢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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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rry.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